小居士閱讀室——聖經篇(二):約翰福音(十一)

文: 黃增健 圖:Pixabay 2026-10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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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文,小居士提及耶穌的一件事,既不是神蹟,亦不是講道,而是他把聖殿裏所有做買賣的人通通趕走。

正如小居士所說,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。因為要把聖殿走回正軌。當時的人只是一心做生意,他們不覺得自己有錯。要生活嘛!要生活就一定要有錢,不論甚麼地方,聖殿也好,街市也好,只要做到生意的便已足夠。

他們忘記了聖殿是一個敬拜神,是神與人聯繫的神聖地方。耶穌看到這情況,便不理人家反對,立即衝上前,把所有檔口推倒。

大家可以想像一下,當時會有多震撼,有多少嘈雜聲與叫罵聲。但耶穌不理,他知道自己在做甚麼,要維持聖殿的功能,不能被世俗事情破壞。

回到經文,在《約翰福音》第二章第十三至二十二節。當做生意的人,見到如此情景,便問耶穌:「你能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,表明你可以做這些事呢?」

他們問這個問題的意思非常明確,就是要知道耶穌有甚麼資格。當時耶穌的名氣已經傳遍當地。很多人都知道耶穌能夠行神蹟,更有人說他是救世者。於是,所有人都要耶穌施行一個神蹟給他們看,以證明他是有能力的人。

但大家都很明白,如果耶穌真是行神蹟出來,眾人又會叫他行第二個、行第三個,如此類推。最後,眾人只會把耶穌當成小丑,供他們娛樂。而且,耶穌把他們的生財工具推倒,他們一定會把耶穌戲弄一番,以消心頭之恨。

耶穌當然知道他們的目的,所沒有如他們所願,行神蹟給他們看,而是直接回答他們說:「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。」

眾人聽到耶穌的回答,當然不明白他說甚麼。那些人回耶穌:「這殿造了四十六年,你三日內就能重建嗎?」

這裏要解釋得清楚一點:耶穌與眾人的眼光是不同的,大家的宇宙觀亦有不同。眾人仍然停留在一般層面,正如佛教所謂的「世間法」,他們只是以世間,即三維空的角度,去思考事情。

這聖殿總共建築了四十六年,怎可以在三日內便重建?但耶穌作為聖人,他是以更高維度,來觀察事物。佛教正所謂「出世間法」,就是以更高維度,來看世間萬物。

耶穌的回答,不是指現在,而是指未來。正如佛陀看事物,與其他人完全不同。其他人看世界,仍是帶有執著,只是看到事物的表面。所有在處理問題上,是用世間的邊方法來解決。

但佛陀是以空的角度,來思考問題。因為他擁有空的智慧,他在思考事情時,一定是以更高維度來看。這就是佛陀與其他人的分別。

耶穌也是一樣。他所指的三日重建,其實是指他自己。因此,經文都有說:「但耶穌所說的殿是指他的身體。所以他從死人中復活以後,門徒想起他曾說過這事,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。」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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